各部门:
今年6月份是第 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家、省和集团公司对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省对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树牢“安全风险是校园第一风险”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紧扣“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主题,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熟知岗位安全风险,不断增强全体师生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应急能力,以最严的管理、最严的措施守住安全底线,着力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促进学校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学院安全底线。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一)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二)活动时间: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叁、宣传发动
1、层层动员部署。6月1日学院召开启动仪式,全面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把活动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部门。(督办部门:办公室、武装保卫处)
2、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宣传。各支部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排查岗位安全隐患,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能力。(督办部门:政工部、武装保卫处)积极营造氛围。政工部要在“报、台、网、微、端”开设宣传专栏,动态宣传报道活动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把活动宣传到每一位教职工和学生。(督办部门:政工部)
四、重点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院党委中心组至少专题学习1次。各部门党政负责人积极开展集中宣讲、座谈研讨等,进一步树牢“生命至高无上、安全永远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督办部门:政工部)
2.落实上级对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安徽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集团公司《对于开展 2026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内容。各部门、各支部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结合本职岗位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活动。(督办部门:各支部)
(二)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1.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0日,政工部、武装保卫处、后勤服务部、学生工作处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在学生宿舍、实训基地等地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片,在学生宿舍、教学楼、餐饮楼开展“校园安全”咨询解答,让全体教职工熟知岗位风险,让学生熟知宿舍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欺凌等风险隐患的辨识方法和处置措施,全力营造人人关注、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督办部门:政工部、武装保卫处、后勤服务部、学生工作处)
2.组织开展专题访谈。活动期间,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如何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如何结合本职岗位开展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等进行专题访谈,督促职工增强法治观念、底线思维、红线意识。(督办部门:政工部)
3.开展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培训会。6月18日前,组织学院重点岗位人员和食堂、学生宿舍、学员宿舍、外委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培训会。(督办部门:武装保卫处、后勤服务部)
4.抓实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持续开展安全宣传“进教研室、进党小组、进班级、进宿舍、进心里”。结合“班主任、辅导员‘话安全’ 打造平安班级”活动,宣传班级(宿舍)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广力度,推动班级(宿舍)安全走深走实。(督办部门:学生工作处、机电工程系、管理信息系)
5. 开展系列群众性安全活动。积极开展“我是安全员,我来查隐患”、“我为安全献一计”,利用“民声呼应”平台反映校园安全隐患以及给“家长的一封安全信”等活动,推动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督办部门:政工部、学生工作处、武装保卫处)
(叁)持续开展常态化校园安全
1.学校消防安全。对照安徽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于印发《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常见隐患检查方法的通知》以及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安徽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等规范要求,以“三堂一馆一舍一室”( 即食堂、澡堂、礼堂和图书馆、宿舍楼、消防监控室)为重点,紧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等方面,同时开展消防疏散演练和灭火实战演练等。(督办部门:武装保卫处牵头,各部门配合)
2.防溺水安全。节假日、上下学等重要时段,对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部署;严格落实防溺水新十条措施;宣传贯彻“1530”相关防溺水知识;组织学生开展以“防溺水六不”知识为重点的专题集中教育;开展防溺水重点人摸排,逐一明确“四级包保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将《防溺水一封信》发送给学生家庭,并回收家长回执;每周至少向学生家长推送1条防溺水安全提醒信息;在重点危险水域设立安全警示牌和安全防护设施。(督办部门:学工处牵头,管理信息系、机电工程系配合)
3.建筑物及施工安全。以老旧校舍建筑和大跨度结构教学楼、电教馆等为重点开展检查,建筑屋顶无违规堆放建筑材料和无关物品;建筑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在建工程项目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要求审批动火报告;施工前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建筑材料、构件等按要求码放;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并制定防火措施;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规范的消防通道和消防水源。(督办部门:后勤服务牵头、各部门配合)
4.食品卫生安全。以学生食堂、培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为重点,检查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出入口、通风口、下水道等与外界相通的墙壁缝隙安装挡鼠板等设施;炖煮、卤制食品容器配备防鼠网罩等临时防护设备;食堂外有食饵站等灭鼠设施;配备符合实际的防蝇设施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督办部门:后勤服务部)
5.实训室安全。以完善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为重点,检查重要危险源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安全信息牌内容全面(包括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安全防控点、应急联系电话等);实训室和公共场所管理规范;实训记录齐全;实训室个人防护用品符合要求;气瓶、气瓶柜、排风、检测报警装置正常工作。(督办部门:考试信息化中心牵头,培训部及各部门配合)
6.交通安全。组织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引导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学生不得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骑乘电动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校内电动车规范充电、规范停放。要求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不超速、不鸣笛,低速行驶、按位停放。(督办部门:学工处牵头,管理信息系、机电工程系配合)
7.校园禁烟。实行“定点吸烟、全域禁烟”管理模式,校园除统一划定的专属吸烟区外,教学楼、学生宿舍、学员公寓、食堂、操场等公共区域禁烟,禁烟区域做到无吸烟人员、无烟头、无烟具、无吸烟痕迹。
8.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宣传报道。各部门、各支部对所辖范围的内进行全方位、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要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督办部门:各支部)
9.结合学院下发的安全知识“学标准、用标准、达标准”活动方案,开展岗位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开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和灭火实战演练活动。武装保卫处组织开展学院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和灭火实战演练活动。各支部组织开展全体教职工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机电系、管理系分批次开展全体学生火灾疏散逃生演练。(督办部门:各支部)
五、检查验收及考核问责
(一)严格检查验收。6月12日各支部所辖范围内进行全方位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措施,于6月26日前整改完成。(附件3:安全隐患检查五定表)
(二)严肃追责问责。“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活动组织开展不力,活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受到上级部门批评的部门,约谈部门主要领导并与支部安全考核挂钩。
(叁)认真总结上报。7月1日前,各部门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将活动总结及视频、照片等资料报送政工部和武装保卫处。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和“学标准、用标准、达标准”相结合,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组织本部门人员积极参与。
(二)注重实效,杜绝形式。各支部在开展活动的时候不要搞一刀切,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隐患排查,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避免形式主义。
(叁)强化安全,规范操作。开展实操演练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排专人现场监护,严禁使用真实火源,避免发生安全事故。